当前位置:首页 > > 以案释法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欠款证据吗?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6-13
【字体:

【案情回放】

徐女士在一次活动中结识了王女士,两人谈的比较投机便相互加了微信好友。不久王女士在与徐女士聊天过程中说自己急需1000元钱,希望徐女士先借给自己,待一个月后归还。徐女士很痛快的答应了,随后通过微信将1000元转给了王女士。可王女士一个月后并未按时还钱并将徐女士拉黑,徐女士想通过法律途径将欠款要回,但不知道仅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的情况下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分析】

工作人员听完徐女士的叙述后告知一般情况下欠款要有欠条或借款合同及银行转账记录等书面证据才能较为充分的证明借款的实际存在。而本案中,双方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及微信转账记录,证据链条并不完整。如果在王女士承认该微信的使用者是自己,聊天内容也是自己所发的情况下,那么法院支持徐女士诉求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但如果因王女士不出庭或其他原因导致该微信使用者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徐女士有因证据不足而导致诉求得不到支持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