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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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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委、区县政府,区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

为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确保普法工作效果,顺利完成“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和北京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经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市法宣办制定《北京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自查。各区县、各委办局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并精心组织,研究细化本地区、本部门的验收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保证总结验收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推动工作。普法验收要注重考核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五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摆问题和不足,努力加强改进。

三、听取意见,全面总结。各级法宣办要切实发挥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认真而全面地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并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上报材料。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开辟普法专栏,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以普法验收为契机,掀起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高潮。